游戏帐号出租平台不正当竞争案|典型案例

2023-05-01 12:42:04 来源:新浪财经

4月21日,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3年度)》,并发布涉网络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十件典型案例。

本次推送的典型案例“游戏帐号出租平台不正当竞争案”对于近年来迅速兴起的租号平台所涉及到的租号服务性质认定、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游戏帐号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合议庭成员:杨德嘉、李莉莎、刘佳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承办人:杨德嘉

原告:某计算机公司

被告:某电子商务公司、某科技公司

某计算机公司系《英雄联盟》《王者荣耀》《穿越火线》《穿越火线:枪战王者》《和平精英》(以下合称涉案游戏)的经营者;某电子商务公司在其运营的租号网(www.zuhao.com)以及安卓版租号网App、iOS版嗨享号App(以下合称租号网平台)上组织、诱导他人出租涉案游戏帐号。某计算机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扰乱了其对游戏的管理秩序和运营维护,恶意破坏了网络游戏行业正常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秩序,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以及用户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某科技公司明知、应知某电子商务公司上述行为,仍在其运营的豌豆荚移动应用商店中提供租号网App的下载服务,扩大了损害后果。故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某电子商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某电子商务公司通过租号网平台所提供的被诉服务,实质上属于为涉案游戏帐号的出租者和租用者提供一种中介服务。该租号中介服务干扰了网络游戏实名制和未成年人防沉迷相关要求的落实,在减少某计算机公司交易机会和经营利益的同时又增加了其运营成本,此外还对正常用户的游戏体验和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和损害,属于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应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判决另阐明,该种大规模、长期、经营性的租号中介服务行为与游戏用户的少量、偶尔、非经营性的租借帐号行为具有本质不同,对某计算机公司合法竞争利益、市场竞争秩序以及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影响也具有根本性的差异。用户获得游戏帐号中的皮肤、道具等虚拟物品的本质系获得相应网络游戏服务,而非财产的转卖或所有权的转移,涉案租号行为本质系要求游戏运营者根据用户意志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缺乏相应合同及法律依据且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故对该种租号中介服务的禁止并不会不合理地限制涉案游戏用户对自身帐号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某科技公司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电子商务公司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某计算机公司150万元及合理开支117 400元。本案一审宣判后,某电子商务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游戏帐号出租的典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对于近年来迅速兴起的租号平台所涉及到的租号服务性质认定、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游戏帐号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和深入的分析,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同时,通过对市场中租号平台所提供的租号中介服务行为予以司法评价,引导网络游戏市场中各类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维护网络游戏市场竞争秩序,为网络环境下实名制、未成年人防沉迷等政策规定的落实,为用户营造纯净的网络环境,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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